加拿大配偶团聚移民也叫夫妻团聚移民,是加拿大家庭担保移民中最常见的
是由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即担保人sponsor)担保其配偶或同居伴侣移民加拿大的移民类别。
申请人必须已经身在加拿大境内,并且已经居住超过1年。申请人在整个申请期间也需要留在加拿大境内;申请人在递交材料时必须具有合法入境和合法居留的临时居民身份,并且在整个等候处理申请结果的期间也必须保持合法身份;递交申请后的17个月内,移民官会决定是否准许申请人在境内进行申请;17个月之后,管理机构会在8个月内处理核发永久居民身份的事宜,例如身体检查,背景调查等;
为了加快处理速度,申请时需要将担保申请、体格检查及签证申请三样文件一起递交;申请人不能挑选签证处,只能将申请文件交由负责居住地的加拿大签证处处理;目前的整个移民申请处理时间大约在12个月左右,比较复杂的案子会拖比较长的时间;须证明夫妻/同居配偶关系的真实性,假如移民官怀疑申请人与担保人的婚姻/同居关系是为了使申请人获得加拿大身份,移民申请将被拒绝;申请万一被拒绝,担保人可以向上诉庭申请上诉,由上诉庭作出裁决;如果有子女随行,子女应该是19周岁以下,未婚。且必须一直在全日上学,经济上依赖父母。或者是患有精神或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立。
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如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担保其配偶、同居伴侣以及子女移民加拿大。从2014年8月1日起,加拿大移民局对子女团聚移民中子女年龄的要求改为19岁以下,取代了之前的22岁以下。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很大程度上是考虑核实这种关系的真实性,并无具体收入限制。申请人只需通过身体检查和审核其是否有犯罪记录,便可获得移民身份。
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可以申请配偶和子女到加拿大团聚。如果配偶和子女已经在加拿大境内,则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永久居留;如果配偶和孩子在海外原居地,则可以以海外申请的方式申请移民签证。这一类申请人的评审相对简单,很大程度只考虑核实这种关系的真实性。对申请人的背景主要审核其是否有犯罪记录和必要的体格检查。在夫妻团聚移民申请中,担保人收入一般不须要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收入要求。但能证明团聚移民后整个家庭有办法维持生计的能力亦是移民官审批考虑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