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都知道:
加拿大的法律规定想要获得加拿大国籍或者保住枫叶卡,必须要在加拿大住满规定的年数。
面对居住问题,让不少又想移民,想要在国内发展的人需要放弃一边,两者取其一。
然而还有一小部分人动了歪心思:坐假移民监!
加拿大就曾破获一起大规模的移民监造假大案。
加拿大移民局来查居住时间主要是通过护照上的出入境日期。为了篡改出入境记录,王迅和他在中国的同伙私刻公章,几乎“复制”了一个加拿大和中国的海关。王迅在收到顾客的护照后,会用快递邮寄到位于青岛和上海的窝点,并用电邮通知同伙,哪本护照应盖那种章,及盖章上的日期。双方虽然远隔一个太平洋,但是配合得十分“默契”,严丝合缝。
他居然把114位申请人的地址都写成了一个地方——自己的家,一栋两层的house。负责调查员本案的卡因斯(Alison Kainz)说表示:从2007年1月至2012年7月,共有114人声称王迅寓所是他们的家。卡因斯表示:“这绝对不可能!”王迅最终被裁定8项罪成,判入狱7年、罚款917万元。另外,他因漏报及逃税分别判罚90多万元。随后,加拿大移民局顺藤摸瓜,着手处理320名华人移民的案子,他们都是通过王迅的欺诈手段取得了加拿大身份。2006至2013年期间,通过王迅移民加拿大的多达1,200人!
他们一共抓到了2,066名中国人,利用各种作假手段获得了加拿大身份!作假人数在全部国家中获得首位。这些中国人被加拿大撤销国籍,集体驱逐出境。
看了以上的教训,希望小伙伴们都别被黑中介给骗了,也不要耍小聪明在居住时间上做假。
如果你已经成为永久居民5年以上:那么必须在过去的5年内,在加拿大境内实际居住730天以上。
如果你成为永久居民不满5年:那么必须证明你仍有可能,至少在加拿大境内实际居住730天。
如果您已经获得加拿大护照,成为公民了的话,是不需要蹲移民监的~
情况一:
在加拿大境外,与持加拿大护照的加拿大公民共同居住,可以视为在加拿大境内居住,可计入移民监居住时长。
情况二:
在加拿大境外,受雇于特定单位内全日制受雇于一个“加拿大企业”,或者为加拿大联邦或某省的公共行政部门工作。
情况三:
在加拿大境外,与一个永久居民共同居住该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为你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家长,并且该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全日制受雇于一个“加拿大企业”,或者为加拿大联邦或某省的公共行政部门工作。
当您准备申请一张全新的枫叶卡时,或者由于遗忘、丢失枫叶卡等各种突发情况、需要办理枫叶国的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时,您的“移民监”的情况会被加拿大的移民局的工作人员检验。
此外,当您重新入境加拿大时,在入境处,“移民监”情况会被检验。

所以,小伙伴们不要以为移民到枫叶国之后就一切万事大吉、安安稳稳了。
还是要注意移民相关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很容易被忽视的加拿大移民监要求,要严格遵守,这样才能保住自己的枫叶卡